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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章程

党支部成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组织全称为“中国食文化酒店饮食专委会”。

 

第二条 性质  

本专委会是由全国各地酒店餐饮从业者、厨师、食品文化专家及美食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组织。

 

第三条 宗旨  

保护和传承中国食文化,提升酒店餐饮服务水平,推动行业创新与发展。

 

第四条 主管部门  

本专委会接受中国商务部,旅游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民政部登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组织结构  

专委会设有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 理事会  

理事会是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职责包括:

1. 制定和修改委员会章程。

2. 决定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事项。

3. 选举和罢免执行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执行委员会  

执行专委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执行专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委员组成。

 

第八条 秘书处  

秘书处是专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各项活动。秘书长由执行专委会任命。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会员资格  

凡承认本专委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专委会活动并为实现专委会宗旨而努力工作的个人和团体,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获得专委会提供的各类服务。

3. 对专委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专委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2. 执行专委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

3. 积极参与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4.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 活动与服务

 

第十二条 活动形式  

专委会通过举办美食大赛、文化交流活动、专业培训、研讨会等形式,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 培训与教育  

专委会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和讲座,提升会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 信息交流  

专委会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刊物,及时向会员传递行业动态和信息。

 


第五章 经费与资产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  

专委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 经费使用  

专委会经费用于组织各项活动、提供会员服务和日常运作。所有经费的使用需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审核。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七条 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提议,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解释权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食文化酒店饮食专委会理事会。

 

第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通过以上概况与章程,我们希望能够更好地推动中国酒店餐饮的保护与发展,为广大酒店餐饮从业者提供一个交流与提升的平台,共同谱写中国美食的新篇章!

 

 

 

中国食文化酒店饮食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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